收入占比不到4%! 20天15板后 捷荣技术终于公布“华为概念股”真相 股价继续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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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占比不到4%! 20天15板后 捷荣技术终于公布“华为概念股”真相 股价继续涨停
2023-09-27 13: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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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晚间,捷荣技术(002855.SZ,股价47.83元,市值117.86亿元)发布了股票交易严重异动公告,称连续2个交易日涨幅累计超过20%,同时连续十个交易日涨幅累计超过100%,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在该公告中,捷荣技术终于对外澄清了对华为收入的占比。捷荣技术称,公司的客户代工厂(ODM)厂家向华为品牌产品提供公司的产品精密结构件,相关的营收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9月27日早盘,捷荣技术股价在短暂震荡后,继续涨停。
  在8月30日至今的20个交易日内(不含9月27日),捷荣技术一共有15个交易日涨停,总涨幅达到334.80%。随着股票“起飞”,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公开媒体,多次讨论该企业是否属于“华为概念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捷荣技术多次回复投资者所留言咨询与华为相关的问题,但这些回复并未正面回复、答疑解惑,而是以“商业保密条款”等方式作为理由。
  “华为概念股”?营收占比较小!
  “华为概念股”捷荣技术,“成色”几何?这是近段时间以来不少投资者的心中大惑。记者发现,深交所互动易上,几乎每日都有与华为相关的问题,捷荣技术选择了其中部分问题进行答复,但回复内容又大多称“涉及商业保密条款”。因此,始终未能解答投资者心中的疑惑。
  直到9月26日晚间的异动公告,投资者才从中得到真相,而这,距离捷荣技术此番股价大涨,已经过去20个交易日、15个涨停板。
  “经公司进一步核查,公司的客户代工厂(ODM)厂家向华为品牌产品提供公司的产品精密结构件,相关的营业收入分别占2021年、2022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46%、3.48%、3.70%,相关的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小,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捷荣技术在公告中如是提到。
  实际上,记者查询发现,9月中旬,深交所曾向捷荣技术下发关注函,当时就要求捷荣技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业务开展等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亏损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说明与风险提示。与此同时,深交所关注函也要求捷荣技术核查“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但在9月19日回复关注函时,捷荣技术未就具体客户情况进行说明。
  捷荣技术披露与华为相关收入的另一背景,是深交所于9月26日晚间披露,捷荣技术股价9月13日至9月26日累计上涨97.1%,涨幅严重异常期间,获自然人买入115.08亿元,占比94.89%。其中,中小投资者累计买入77.49亿元,占比63.89%。机构投资者买入6.19亿元,占比5.11%。
  历史上华为确为捷荣技术“重要终端客户”
  从上述回复来看,目前而言,捷荣技术“华为概念股”成色不足。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捷荣技术上述公告提到的,仅仅是间接供货给华为的收入占比,该企业是否存在直接供货华为的情况?
  实际上,就此问题,早在2019年时,捷荣技术就曾2次回复过相似问题。第一次是在2019年8月16日,当时,捷荣技术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目前为华为间接地提供精密模具及精密结构件(包括2.5D板材后盖)”。此外,2019年8月19日,捷荣技术进一步向投资者解释称,“由于我司是间接供货华为,因此我司对终端客户华为的销售金额无法进行统计,仅对直接客户的销售金额进行了统计”。
  在2017年~2021年,捷荣技术多次公告介绍华为是公司服务的终端客户之一。
  9月27日上午,记者以投资者身份电话咨询捷荣技术,但公司工作人员首先强调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同时也明确表示,公告所披露即为与华为的全部业务信息。
  但历史上,华为确实曾是捷荣技术的重要收入终端客户。
  回复2017年年报问询函时,捷荣技术介绍,公司2016年第一大客户为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和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但由于华为项目在当年向金属与玻璃转型,捷荣技术无法完全匹配华为的量产需求,导致华为的订单下降,当年销售额下降。
  2019年10月的一次投资者交流会上,捷荣技术也披露,在2015年之前,公司的第一大终端客户是三星。随着三星的生产制造向东南亚转移,公司调整客户结构,将业务重心转为国内市场,主要客户如华为、OPPO、华勤等。
  根据捷荣技术上市招股书,2014年~2016年,公司对华为系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01%、44.54%和39.52%。其中后两年华为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近期信披是否有瑕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不少上市公司的公告或对投资者的咨询回复中,“商业机密”一直是一块“进可攻、退可守”的挡箭牌。从捷荣技术的公告及投资者回复来看,类似操作也不少见。
  回顾捷荣技术历史公告及投资者咨询回复,华为曾为捷荣技术的业绩作出较大支撑,而当时,捷荣技术并未避讳这一客户的曝光。
  例如,2019年1月,有投资者提问“请问华为是不是公司的客户,2016公司年报显示华为是公司最大客户是真的吗”。当时,捷荣技术给予肯定回复,对三年前的客户信息再次进行披露,称“公司2016年第一大客户为华为终端(东莞)有限公司和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有投资者在互动易留言:“请问贵公司和华为有技术或者业务合作吗?”当时,捷荣技术的回复是“华为是公司重要的终端客户之一”,答案简洁明了。
  此外,在2017年~2019年年报中,捷荣技术均有提及直接或间接服务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公司,其中包括华为。
  除了华为,2019年,捷荣技术对三星、TCL等客户信息也不隐瞒,甚至直到2021年初的投资者交流会上,捷荣技术还介绍,“主要服务的客户包括OPPO、华勤、三星、Google、Facebook、某北美大客户、华为等”。
  但近期,在互动易对投资者的回复中,捷荣技术多以“商业机密”的说辞答复,并未说明来自华为的收入占比如何。
  不过,以“商业机密”进行答复的操作,实际上也符合信披要求。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互动易上的回复属于对定期报告的细化,程度上只要不超出定期报告的信披内容即可。“互动易的回复都是建立在定期报告之上的细化,重要客户这些信息,在年报应该都有相应披露。”从这一角度说,捷荣技术的回复确实在公告披露范围之内。
  而从日前捷荣技术公告信息来看,其客户代工厂(ODM)厂家向华为品牌产品提供公司的产品精密结构件,相关的营业收入占比并不高。但在市场传闻、股票多次异动后,捷荣技术才做出澄清,这是否符合披露程序便值得商榷。
  “之前市场传闻导致股价异动,公司应当从媒体报道等知道传闻是什么事,如果在股价涨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出来澄清传闻,这属于信披不及时。”王智斌解释道。
  “第一,它最终是以(对)华为收入占比作出澄清,这个澄清是对应了前期的股价异动,但股价异动并不是刚刚发生,这个发布本身是不及时的;第二,股价开始异动时,是有媒体报道的,要对媒体报道的真实性作出披露,比如对涉及到华为的信息作出披露。但异动初期不披露,等到十几个涨停之后才披露,显然是不及时的。”王智斌进一步解释称。
  对于信息披露及时性问题,记者也以邮件方式给捷荣技术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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